作者:彩云之南  浏览:320  回复:0   最后更新:2024/4/2 18:35:18 by 彩云之南
文章主题:青岛崂山19年的烂尾楼,因政府懒政、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
彩云之南 1 楼
等级
注册用户
文章
207
星座
发信人: 彩云之南, 信区: 校内闲聊
标  题: Re: 青岛崂山19年的烂尾楼,因政府懒政、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
发信站: 师大天空 BBS站 (2024/4/2 18:35:19)
 
  青岛崂山19年的烂尾楼,因政府懒政、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

  青岛崂山崂山区云岭路27号,这座蹊跷的烂了19年的烂尾楼,一烂19年!历史遗留问题迟迟不解决,这座烂尾楼是崂山区政府懒政、混政而长出的烂尾楼!请求大政府查清责任,施以法纪,惩恶止腐 ,解救受害者出水火!

  崂山区政府多年前行政乱作为,擅自改变上级政府的决策,与民争利!影响极坏!现阶段懒政不作为,没有把群众切身利益放在心上,推诿扯皮!我们先后向崂山区政府信访办、国土自然资源局、青岛市信访局、山东省信访局以及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务院督查及各级纪委逐级进行了反映。

  此事引起原青岛市陆书记的高度重视,陆书记批示由青岛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尽快解决。在青岛市城市更新办的督促下和北海分局的积极配合下,评估鉴定工作已近结束,但对于土地的性质,崂山区政府拒不执行2013年1月15号青岛市政府《政务专报》(第9期)的会议决定。其理由是:有专家论证报告不同意建设商住。只同意功能方面享有住宅功能,对所谓的专家论证报告,购房户多次要求政府出示该专家论证报告,但崂山区政府总是推诿扯皮。迫于无奈,我们只好向大政府反映,不能再让购房者寒心。

  我们的诉求:请上级领导过问该历史遗留问题并对崂山区相关人员追责;责令崂山区政府按照2013年1月15号青岛市政府《政务专报》(第9期)的会议决定执行,并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启动项目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由原投资单位国泰隆公司组织开发施工,还41户购房者一个公道,尽快将房子交付给购房者,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人民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

  购房户代表;  贾万里13954272666

  傅承伟 13963907366

  2024年3月 20 日
--

※ 来源:·师大天空 BBS站 http://www.nsdbbs.com·[FROM: 112.43.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