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彩云之南  浏览:393  回复:0   最后更新:2023/4/19 11:30:54 by 彩云之南
文章主题:兰州市许凤仙案罪犯逍遥法外29年,公安人员持枪参与黑社会夜闯民宅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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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彩云之南, 信区: 校内闲聊
标  题: Re: 兰州市许凤仙案罪犯逍遥法外29年,公安人员持枪参与黑社会夜闯民宅杀人
发信站: 师大天空 BBS站 (2023/4/19 11:30:54)
 
  盼正义光芒关注兰州市城关许仙凤案被黑社会勾结两公安持枪参与为敲诈未遂报复夜闯民宅杀死29年办案庇护案犯执法容隐制度天理难容

  孙小果案能见正义纠错“缘何”兰州黄永新为首黑社会勾结两名公安持抢参与夜闯民宅敲诈杀人命案29年逍遥法外!以邪压正,权力一手遮天,以黑恶势力以时间拖压欺压来漂白杀人罪恶,百姓屈服吗?

  盼正义“公安人员持枪参与黑社会敲诈杀人命案29年逍遥法外无法解决,今只能祈求中央领导关注落实为民主持公道?”今公安局不抓自己内部人员参与黑社会杀人案犯,检察院、法院又不受理,天啊!29年了,逐级信访,亲自去北京及信访信不知其数,其苦衷不可言表,2020年国家信访局多次转至兰州分局仍回复不予受理推诿!

  案由:1993年8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进广路3号赵佰友家,被黄永新为首黑社会流氓勾结两名公安人员持枪参与夜闯民宅敲诈打伤两人,杀死一人,杀死许仙凤一案,本案已被来头人士梗阻,今不能将黑社会杀人案真相大白,案犯仍被庇护逍遥法外,将真相欲盖弥彰处处推诿踢皮球无人受理,公安人员参与杀人命案拖压29年就漂白无罪了吗,今要求中央领导关注为民落实。(1))本案两个公安持枪参与杀人做案"庄永华当庭供认有两公安一起参与做案证据确凿"祈求执法部门追查追究.(2)在案卷中及同案犯供认的笔录都有案犯“前正”至今仍逍遥法外,要求抓获归案,执法部门牵扯到内部人员犯法而推诿(3)把本案杀人动机和做案目的受掩盖要求澄清,要求摆上桌面大白天下.(4)当案发后本案有前科的杀人案犯万成培(曾92年杀死陈碎顺)在兰抓获,七天后在分局取保候审释放不候审,担保人又是案犯嫌疑人万成伦,至今无人过问调查。(5)当案发后办案人员说本案是黄岳青和黄永新所干,主犯在逃无法抓获破案,当陈炳权将黄岳青扭送给兰州城关公安分局,然后办案人将黄岳青释放,又说本案和黄岳青无关,然后又说是主犯黄永新干的无法抓获,然后2013年公安分局为销本案,将黄永新抓获判决,判决书称"今认定黄永新为主犯但有别于其它纠集的主犯"判刑期5年又提前二年释放。此不合情理法,这样适用法律错误不当,法律的宗旨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跑一个坏人,本案明显有特大遗漏需要重抓案犯归案再审纠正,要求追究"有别于其它纠集的主犯"还本案真相,可办案部门又说黄永新和同案犯互相不认识。那么互不认识的人会一起去杀人做案吗?这样荒唐的逻辑也太不合情理法,求必要澄清有为杀人案犯开脱罪行之嫌?赵佰友亲自在场亲目看见妻子被歹徒杀害,且又是认识的案犯,这么简单的案件受金钱和势力的搅拌,变成没有真相且案犯逍遥法外的案子,对受害者家人是何等的打击啊!我很悲愤难能接受法制的今天在兰州黑社会杀人无法无天,祈盼中央高层领导关注,祈盼执政领导安排媒体过问,祈盼中纪委监委过问落实执法部门立案查办,请给我以书面的回复,让死者暝目还我公理,为共和国长治久安,为维护法律尊严社会秩序。我全族衷心的感谢!

  以下赵佰友上访经历亲述,身份证号330323196407284514。

  由于有两名公安人员参与做案,一个明确简单的案件,仍被梗阻真相无法侦破解决,变得如此复杂艰难!,要想讨回公道比登天还难,再终还是被黑恶势力梗阻干扰不了了之。(案件详情及上诉材料甘肃省公检法都有档案,在此不再赘述)

  案由:1993年8月31日夜发生在兰州市城关区进广路3号赵佰友家,黑社会为首黄永新勾结两名公安人员持枪参与,等一帮暴徒为敲诈勒索未遂,为报复杀人案,我和案犯们互不认识毫无仇隙(其案犯们在8月31日下午两点左右来过被害人家为敲诈,受害人不在家未见上面,傍晚17点右右又来被害人家,曾威胁过被害人出钱,被害人未答应给钱),晚上21点30多分左右他们为报复教训被害人,深夜闯民宅入寝室打伤两人杀死一人,案发后万成培等罪犯抓获,几天后我到公安分局要求政府处理本案,分局回复说:全部案犯在逃无法抓获。经我打听后才得知七日后万成培被万成伦取保释放,被公安分局刑警队长李宗锋批准取保候审释放,(今李宗锋晋升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而且不候审,担保人又是案犯嫌疑人万成伦。其它案犯一直逍遥法外不知其踪,而且兰州公安分局对本案不立案。我要求政府为我做主,还我公道,要求抓捕案犯归案,上仟次向各执法机构告状,在96年中央号召严打运动后,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二处的关注支持下,敦促和协调下才立的案。后因牵扯到有公安人员参与做案就没有正义执法人员为我力挺主持正义解决本案。

  我在兰州和这些案犯们互不认识,又无仇隙,毫无瓜葛,无辜蒙冤,妻子被黑社会勾结公安人员为敲诈勒索杀害,凶手逍遥法外政府不为民做主,实在不甘心啊!从此我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直至市、省各执法机构,及到北京无数次,上访信写了不知其数,终于在1997年将三名案犯万成培,陈炳勇,庄永华重新抓获归案。当时城关公安分局说本案主犯黄岳青和黄永新在逃无法抓获无法破案。后有乐清市石帆镇朴湖村人陈炳权将黄岳青扭送到乐清市公安局,交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但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审理后释放了黄岳青,说本案是黄永新所为,和黄岳青无关。

  其真实原因是本案牵扯到公安人员参与做案不能破案,权力部门为庇护只能羁押三名罪犯直到1999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兰刑一初字第137号葫芦僧审判糊涂案的判决,判陈炳勇三年,判万成培七年(万成培前科92年杀死陈碎顺不了了之,至今陈父仍告状无门),判庄永华死缓。

  当庄永华在法庭上众目睽睽供认有公安人员参与做案,无执法部门为我力挺主持正义追查追究。法庭上庄永华原话:我北京来兰州准备去靖远,在兰州碰到万成培,万成培告诉我,我们晚上去一个地方敲点钱,我问万安全吗,万告诉我,我们的头头安排好两名公安同去保证安全,但在赵佰友家里逃出来时在门口被一位拿枪的人拦住,被一起逃的人说了一声是自己人才放我跑。”可在法庭上众多人的面供认。我艰辛的告状这么多年仍不了了之。我不服(1999)兰刑一初字第137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甘刑终字第60号仍维持原判。继续上告,执法部门对其他案犯仍逍遥法外置之不理。

  接下来执法部门就推诿说案犯“前正”和黄永新在逃无法抓获,我所上诉的有两名公安人员持枪参与做案,无执法部门受理。我曾向甘肃省日报登过内参,锲而不舍地向市、省、北京中央这么多年一直在上告,从一个并不算富余的小商人,直到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债台高筑。

  在十八大后中央要求反腐败清积案的运动下,2013年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为销此案,派两位警官到我家,其一位雷警官说要和我沟通一下,说一定为你案把黄永新和“前正”抓获归案,其判决是法院的事了,2013年终于将黄永新抓获归案。

  然后:兰州市中院(2014)兰刑一初字第45号的判决又是不公,我不服向上上诉,省高院(2014)甘刑一终字第123号又维持原判,原判决法院认为:被告黄永新伙同他人闯入被害人家中,故意伤害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应系主犯。考虑到被告人黄永新带领他人去找被害人的初衷是去商谈化解矛盾,但到达现场后众人拾砖闯入的行为超出了其本意,虽认定为主犯,但有别于其他纠集的主犯,且致死被害人的行为系庄永华所为,故应根据被告人黄永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同时,鉴于被告人黄永新有自首情节,其亲属主动代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可依法减轻处罚,判五年,赔偿肆万壹仟柒佰贰拾壹元伍角。这样的判决实在令我难以心服啊,(甘刑一终字第123号判决适用法律不当,认定罪名错误,对罪犯做案动机和杀人目的遗漏,在案发当天下午2点左右来过我家,未碰上面,傍晚17点左右又来恐吓过我,我和他们毫无仇隙又无瓜葛,明明他们在兰州等多地欺压敲诈百姓,是借口矛盾向对方敲诈贯用叫板的套路,罪犯们对情节抗拒荫瞒,且黄永新和万成培等人在老家就是黑社会组织“义务自卫队成员”,黄永新和同案犯互相不认识之说法院采纳,是太不正确的执法)这样也太玷污法律,太不符合情理没有逻辑,我要求纠正错误判决,无执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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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师大天空 BBS站 http://www.nsdbbs.com·[FROM: 11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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